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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病案管理的若干决定及印发相关文件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0-05-18  来源:医务科


关于病案管理的若干决定及印发相关文件的通知

各科室:

鉴于我院创建二甲中医医院的需要,结合我院目前病历完成的状况,为规范我院病历书写,提高病历质量,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,经研究决定:

1201041前出院病历,于430前全部归档;4月份出院病历,于57前归档。病案室人员应初步检查后签收,统计后呈报。逾期1份每天20元罚款,并通报批评。

2、进修人员遗留病历应于430前归档,逾期处罚同上。所在科室主任及病案室负责人分别通知到位。以后外出进修人员应完善所管病历,方可离院。

2201051起按《广德县中医院病历管理规定》执行。

3、印发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、《安徽省护理文书书写要求》给临床各科室,请遵照执行。

4、国家中医管理局对中医病历有明确规范时,我院适时调整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0年4月12